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运输单证
海事船舶
运输合同
海事赔偿
船舶租用
海商案例
海员管理
海事诉讼
首页
>
律师文集
>
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发布时间:
2016年3月13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一般是指被保险人将其合同让与第三人,而由受让人取代被保险人地位的法律行为 。《海商法》第229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背书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合同转让时尚未支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和合同受让人负连带支付责任。《海商法》第230条规定 :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人同意。未经保险人同意,船舶保险合同从船舶转让时起解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人法定解除事由的法律适用
2.海上保险的历史变迁 海上保险的原则
3.海上保险委托及其委托效力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有哪些?
4.海上货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判定的影响因素 海上保险的种类有哪些,海上保险如何理赔?
5.发生保险事故时的通知义务和施救义务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87114392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