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运输单证
海事船舶
运输合同
海事赔偿
船舶租用
海商案例
海员管理
海事诉讼
首页
>
律师文集
>
船舶碰撞
我国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
2015年5月7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
因此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间的碰撞,排除了军事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其他船舶的碰撞,同时还排除了20总吨以下小型船艇间的碰撞以及内河船舶间的碰撞。
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
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间接碰撞须当事船有过失
5、船舶碰撞应造成损害结果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事实推定和责任推定 苏发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建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2.天津港罕见的外籍船舶碰撞事故进入司法程序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3.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4.船舶碰撞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利益损失吗?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要怎么赔?
5.油污损害赔偿案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87114392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