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海事海商
船舶碰撞
房地产
工程建设BT投融资
海上保险
运输单证
海事船舶
运输合同
海事赔偿
船舶租用
海商案例
海员管理
海事诉讼
首页
>
律师文集
>
海上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后,海上保险合同是否单方面可以解除
发布时间:
2014年5月12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均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可以解除合同的,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有权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应当将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的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
第二百二十八条 虽有本法第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人法定解除事由的法律适用
2.海上保险的历史变迁 海上保险的原则
3.海上保险委托及其委托效力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有哪些?
4.海上货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判定的影响因素 海上保险的种类有哪些,海上保险如何理赔?
5.发生保险事故时的通知义务和施救义务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87114392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