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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付的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
2014年3月3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额。
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和迟延交付同时发生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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